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根据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聘任杨文明同志为执行董事,同时免去刘影同志执行董事的职务。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及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报备后生效。
特此公告